辽宁戎达律师事务所的前身是始建于1983年的锦州市凌河区法律顾问处(曾更名为锦州忠心律师事务所、后改制更名为辽宁凌水律师事务所)。
创所伊始,戎达律师事务所就秉承着“传法学之道,授法律之业,解法事之惑”的宗旨,以“弘扬民主,追求公正”为天职,以“惩恶扬善、扶正祛邪”为己任,全心全意为委托人服务,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本所执业律师均有广博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精湛的职业技巧和优良的职业经历。本所注重人才队伍建设,鼓励本所律师不断进行业务创新和自我超越,以适应和满足社会进步和发展所带来的最新专业需求。
本所从事法律不禁止的各类律师业务,重点业务领域是刑事辩护、经济类、涉外法律事务、企业风险防范、非诉事务尽职调查、见证及出具法律意见,其中尤以公司法律事务、房地产、金融保险、合同纠纷、知识产权、遗嘱执行、资产重组、外资并购、不良资产处理为擅长。
我们会秉承一贯的专业、敬业、勤业的所风以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回报公众的信赖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