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省级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在广州成立
来源:法制日报 2010年07月05日 09时50分
7月2日,广东省总工会召开广东省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成立大会。
律师团的主要职责是为各地工会组织和职工提供公益法律服务,协助广东省总工会参与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制定和修改,为困难职工提供法律援助,调处重大劳动纠纷,指导和帮助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协助工会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为职工、工会工作者和工会组织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
法律服务律师团由广东省总工会、广东省司法厅和广东省律师协会共同组建,律师团成员由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律师协会在优秀的专职律师、法律援助律师中推荐,经省总工会审核并经律师本人同意后,由省总工会和省司法厅共同聘任,聘期3年,可连续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