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先烈遗志 戎达传承”
时间:2008年4月4日 上午7:00
主办单位:辽宁戎达律师事务所团支部
清明节是我国传统节日,也是最重要的祭祀节日,是祭祖和扫墓的日子。今天的清明节首次被国家定为法定节假日,更加突出了我国对传统节日的重视和弘扬传统文化的理念。辽宁戎达律师事务所团支部为了加强青年律师的革命教育特在清明节这一天开展了一次以“先烈遗志,戎达传承”为主题的祭扫烈士墓活动,这次活动得到了锦州市司法局律管处领导的重视,律管处党委副书记鲁金等人一同参加了此次活动。2008年4月4日上午7:00钟,一行人18人在辽宁戎达律师事务所门前列队,骑上自行车驶向帽山公墓的烈士纪念碑。车行1小时30分钟左右我们到达了烈士纪念碑,在革命烈士墓前举行了庄严、有序的祭扫活动:向革命烈士敬献花圈;向革命烈士默哀;全体律师在烈士墓前发下誓言;锦州市司法局律管处长讲话,并对我们这次活动给予了高度肯定。




这次活动让我们的思想得到深化,境界得到提高,学习先烈们勇往直前,无所畏惧的精神,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献出自己的全部热量。只有这样,才无愧于烈士的热血,无愧于国家的期望。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对革命先烈说:“先烈遗志、戎达传承”。
誓词
踏着先烈足迹,
追寻公平正义,
遵守职业道德,
依法行使权利,
诚信勤勉敬业,
维护合法权益,
奉献青春激情,
弘扬浩然正气。
信息报道员:王琦 |